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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部:实施复垦复耕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适当给予经济补偿
来源: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     时间:2023-06-14 14:10:08


【资料图】

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14日电(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 李若一)今天,自然资源部召开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,会上发布了《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针对《通知》,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副司长杨祝晖在会上指出,实施复垦复耕,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经济补偿。

据介绍,“严守资源安全底线”是自然资源工作的首要职责,《通知》在督促提醒地方做好用地要素保障、服务好经济发展的同时,也不忘记守住底线,坚决防止出现违法占用耕地、用地粗放浪费、破坏生态和人居环境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破底线、红线的行为。《通知》围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等管理底线,作出了10条具体规定,可以概括为6个方面:

在加强规划管控方面,强调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作为用地依据,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“三区三线”管控规则批准用地;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控约束,严禁无计划、超计划批准用地。

在严格耕地保护方面,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要求,严禁违法批准占用和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;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,强调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施补充耕地项目;稳妥有序落实耕地进出平衡,要求各地有计划、有节奏、分类别、分区域逐步推动耕地的调入。

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方面,坚决杜绝各类破坏生态环境、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违法建设行为。

在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方面,分阶段明确规划期内增量空间使用规模,避免“寅吃卯粮”。

在着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,强调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,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用地,坚决予以核减;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处置力度,特别是加大对园区批而未供、闲置土地清查摸底和处置力度。

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,《通知》强调实施土地征收、先行用地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,收回国有农用地等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用地行为,要严格落实法律规定,确保程序规范、补偿到位。实施复垦复耕,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经济补偿,要留出一定过渡期,坚决防止“简单化”“一刀切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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